咨询:去年,市、县安监局对危险作业票证进行了培训,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最近我厂有检维修的计划,需要动火,请问这个动火作业审批有具体要求吗?
回复:不仅动火作业,其他所有危险作业都有相关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一是审批权限的要求,不同级别的动火作业,审批部门及审批人是不同的: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部门是主管厂长或工程师,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部门是安全管理部门,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部门是动火点所在车间;二是审批时间要规范,通过检查发现,有些动火作业票要么没有审批时间、要么时间接点相矛盾等等;三是检测的数据及频率要规范,有些没有检测数据,有些在很长的动火时间中,仅有一次检测数据;四是动火结束后,要由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结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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