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政府
关于成立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通 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军分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确定成立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孙爱军(市委书记)
陈 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张 伦(市委副书记)
单立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任仲义(市委常委、秘书长)
王 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 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春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曹升灵(副市长)
王忠想(副市长)
侯 婕(副市长)
高荣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卫东(副市长)
鲁志成(市政府党组成员)
李士三(市政府秘书长)
孟凡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冯艳丽(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李忠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樊玉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运传(市总工会副主任)
王新国(团市委书记)
戴 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孔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康 兵(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闫 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谢圣稳(市教育局局长)
祝兰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斌(市民政局局长)
赵中华(市司法局局长)
周铁伦(市财政局局长)
孙 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钦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尹茂林(市规划局局长)
吴修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桂荣(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尊亮(市水利局局长)
房忠宪(市农业局局长)
耿振华(市商务局局长)
吴福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宝华(市卫计委主任)
张善甲(市环保局局长)
李永辉(市体育局局长)
曹格林(市林业局局长)
张 魁(市工商局局长)
朱 峰(市质监局局长)
李建刚(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张志华(市粮食局局长)
陈登云(市农机局局长)
王志玉(市地震局局长)
邓 露(市旅游局局长)
姜守民(市公路局局长)
王保华(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宋述亮(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李建新(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俆广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宗灏(市气象局局长)
刘久杰(菏泽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王立强(武警菏泽支队支队长)
罗 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龚合清(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合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金玉(市安监局调研员)
孔 超(菏泽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正营职参谋)
段清正(菏泽电视台台长)
李振杰(菏泽供电公司总经理)
邓 伟(市烟草专卖局总经理)
陈修峰(中国石化菏泽分公司总经理)
郝国锋(中国石油菏泽分公司总经理)
王磊同志主持菏泽市安委会日常工作,其他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菏泽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冯艳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金玉、郝敬宽、刘慧玲、尹国强、姜敦表、刘忠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委会下设14个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孟凡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康 兵(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闫 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冯艳丽(市安监局局长)
胡钦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孟祥成(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孔宪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调研员)
王金玉(市安监局调研员)
王常照(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兴照(菏泽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权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孟凡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冯艳丽(市安监局局长)
祝兰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保华(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张 魁(市工商局局长)
朱 峰(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王金玉(市安监局调研员)
刘慧玲(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中兴(市供销社理事会副调研员)
朱建政(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军(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 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王金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卫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孟凡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宝华(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罗 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李德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吴翔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卫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李德亮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曹升灵(副市长)
副组长:孔令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 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冯艳丽(市安监局局长)
朱 峰(市质监局局长)
李振杰(菏泽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孔宪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调研员)
刘慧玲(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 军(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兴照(菏泽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孔宪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曹升灵(副市长)
副组长:孔令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 峰(市质监局局长)
闫 凌(市经信委主任)
吴修印(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李 军(市质监局副局长)
孟祥成(市发改委副主任)
孟庆军 (市经信委副主任)
祝兰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国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建国 (市住建局副局长)
范永景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陆书满 (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李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曹升灵(副市长)
副组长:孔令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述亮(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冯艳丽(市安监局局长)
胡钦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高 翔(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尹国强(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王常照(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管理局,高翔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教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想(副市长)
副组长:谢圣稳(市教育局局长)
朱继法(市公安局政委)
成 员:徐秋梅(市政府正县级督学)
祝兰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吴翔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教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徐秋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想(副市长)
副组长:吴修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尹茂林(市规划局局长)
王桂荣(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建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文兰(市规划局副局长)
范永景(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凤恩(市人防办副主任)
史兆江(中国联通菏泽分公司副总经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刘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想(副市长)
副组长: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尊亮(市水利局局长)
邓 露(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陆书满(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张 旭(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王振京(菏泽黄河河务局工会主席)
史 峰(市水产局副局长)
武法新(市旅游局副局长)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陆书满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侯 婕(副市长)
副组长:刘 芸(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登云(市农机局局长)
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守民(市公路局局长)
李合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李绪华(市农机局副局长)
陆书满(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董思学(市公路局副局长)
张 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李绪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高荣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赵汉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祝兰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合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范永景(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陆书满(市交通局调研员)
朱建政(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绪华(市农机局副局长)
董思学(市公路局副局长)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合力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防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高荣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赵汉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祝兰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格林(市林业局局长)
罗 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周长革(市林业局产业办主任)
吴翔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防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罗峥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商贸物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东(副市长)
副组长:高继山(副秘书长)
耿振华(市商务局局长)
张 魁(市工商局局长)
张志华(市粮食局局长)
龚合清(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王保华(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成 员:刘天坤(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建政(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焕臣(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中兴(市供销社理事会副调研员)
胡 杰(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董发国(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房进军(中石化菏泽分公司党委书记)
王光亮(中石油菏泽分公司副经理)
商贸物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刘天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鲁志成(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吴福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 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邓 露(市旅游局局长)
李永辉(市体育局局长)
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守民(市公路局局长)
成 员:胡玉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悦耕(市文物局局长)
武法新(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红艳(市体育局副局长)
陆书满(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董思学(市公路局副局长)
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胡玉彬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菏泽市安委会及其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督办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协调驻菏部队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6.研究落实对县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彰奖励和问责处罚等工作。
7.完成菏泽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2.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巡查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5.协调、督促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参与研究市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7.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和表扬奖励工作。
8.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9.承办菏泽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菏泽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0.根据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完成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11.承办菏泽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菏泽市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小组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所监管的行业、单位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好督促检查。
3.负责所监管行业的事故防范工作,督促搞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监控,组织相关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制定和演练。
4.参与所监管行业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5.督导县区抓好所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菏泽市安委会报告。
6.完成菏泽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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